在救主聖誕重臨,執筆準備「未圓經課」之際,我想起以賽亞書七章的訊息:上主耶和華向亞哈斯王傳達訊息,鼓勵他求一個兆頭/標誌(sign),作為行動的指引。可是王振振有詞地拒絕了,理由是不願試探耶和華。自古至今不論中外,包括你和我在內的基督徒,可能都曾經用過種種方式,拒絕上帝的指引,掩耳閉目,不看祂賜下的兆頭和標誌。和亞哈斯王無異,因為害怕上主的指示不符己意!這方面的虛怯在某些程度上,是可以連繫到基督聖誕意義上的。
聖誕的意義,可以從舊約聖經第二卷《出埃及記》去思考。這卷的中文書名,我個人比較喜歡天主教翻譯:《出谷記》。因為能夠直接提醒我們人生在世常有陷入低谷苦無出路之時,好像卡謬描寫地獄困境的劇作:「無路可逃」的狀況。這也正是約翰福音引言(1:1-14)描述的狀況:人生常身處於黑暗,身陷痛苦之中。約翰指出:在基督裏面有生命,這生命就是人的光。 光照在黑暗裏,黑暗卻沒有勝過光。」(約1:4-5 )藉着基督降生—「以馬內利」:上帝與人同在,我們便可以「出谷」,離開黑暗進入光明,難道這不正是上帝給每一個時代和地方的人賜下的兆頭,叫我們在生命中得以找到希望,從黑暗歩向光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