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證
2024-05-12 | 徒1:15–17, 21–26;詩一;約一5:9–13

何兆斌 (′15 MACS, ′22 PhD)
  • 本院兼任教師

見證,是因為被「真」抓住,是一種「不得不如此行」的表現。彼得說:「必須從那常與我們作伴的人中立一位與我們同作耶穌復活的見證。」(徒1: 22)因為使徒明白,時間會把他們並他們跟耶穌相處的經驗一併沖走。他們見證,因為不得不把他們認為真的東西傳播與延續。

我們需要見證,因為它幫助我們抵抗現實的荒謬。有人坐監或流亡,有人建立的如同搖錢樹;然而詩人見證:最終惡人會像糠秕被風吹散;好人卻是如栽在溪水旁的樹,葉子不枯,按時結果(詩1: 3-4)。

基督耶穌道成肉身,正是要見證什麼是「真」(約一5: 9-10)。這令世間的荒謬無立足之地,於是把他釘死十字架上。看着十架上耶穌斷氣的百夫長,卻為我們作見證,說:「這人真是神的兒子!」(可15: 37-39)。

不過,復活的日子離我們不是三天,亦很可能不止三年。時代令我們明白,眼前的局勢不可能瞬間被扭轉。但基督信仰賦予我們另一種眼光:我們此刻就能做見證人。見證能把「真」擴散和傳承;見證能在黑暗中閃現沒被顛倒的真相;見證能使人得到永恆的生命(約一5: 11-12)。

我們不要在這時代革命,但我們要成為時代見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