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學生助學金申請表—2016暑期課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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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學生助學金申請須知 (申請者須細閱以下事項)

獲資助的準則

目的 在經濟上協助神學生,使學生能專心學習
基本原則 助學金的基本原則是「協助」,並非「供養」。[1]「協助」者,要求學生有計劃地承擔自己在學期間內一部份的開支,並在可能的情況下儘早經濟自助。
基本批核準則
  1. 就讀本院任何學位之全時間神學生。唯申請人必須是沒有資格申請大學之經濟援助者。
  2. 能提出具體證明,申請人已嘗試尋找其他收入來源
  3. 能提出具體證明,若沒有神學院之助學,就難以完成學業
  4. 申請人提出具體可行之計劃,說明其如何在日後開源及節流
  5. 申請人於2015-16年度第一學期之成績平均積點不可低於2.5

申請人需按實際經濟狀況如實填寫,本表格所收集之資料只作學院內部參考。

申請結果

學院收集同學之申請表及所需文件後,會交由校牧及有關教職員面談並由院長審批。申請結果會以電郵通知。

查詢及申請

電話: (852) 3943 1091
電郵: anyafan@arts.cuhk.edu.hk
傳真: (852) 2603 5224

Footnotes

  1. ^ 即以神學院為「供養人」,學生無需承擔自己經濟之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