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學生助學金

神學院助學金申請須知

助學金目的

神學院設立助學金,目的為向有需要的神學生提供經濟支援,使其能專心學習,並為教會培養牧養專才。發放助學金之目的乃「協助」而非「供養」。故此,本院要求學生有計劃地承擔部份在學期間之開支,並盡可能及早經濟自助。

申請資格

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:

  1. 就讀本院全時間學位課程

  2. 就讀神道學學士、神道學碩士或教牧學碩士課程之學生獲優先考慮。就讀其他課程之學生,原則上需自行承擔在學期間所有開支;倘若因無法預期之變故(如罹患疾病、遭裁員或大幅減薪等)而有特殊經濟需要,神學院將就個別情況考慮是否酌情批出有關助學金申請;

  3. 無法申請大學提供之學生資助,並已盡力尋找其他收入來源(包括兼職工作、向教會申請資助、向親友籌募等);

  4. 能提出具體證明,若沒有神學院之助學金,則難以完成學業;

  5. 能提出具體可行之個人財政預算,以說明其如何在日後開源節流。

申請程序

  1. 申請人必須細閱、明白且同意所有助學金條款,並於截止日期前填寫網上申請表格。除特殊情況外,逾期申請概不考慮;

  2. 神學院將視乎情況而約見個別申請人,並有機會要求申請人遞交進一步資料或證明文件;

  3. 神學院將因應每位申請人的經濟需要而作審批,申請結果將以電郵公佈;

  4. 助學金之批出期一般為一年。神學院將定期檢視學生之品行、學業及服務表現,以決定會否於下學年繼續發放助學金。

助學金條款(申請人必須細閱、明白且同意遵守所有助學金條款)

領取助學金之受助學生必須:

  1. 具備良好品行,並積極參與學院活動,當中包括(但不限於)週四晚膳及崇拜、神學日、教會探訪及步行籌款等;
  2. 領取助學金期間必須積極參與課堂及其討論,以符合課程要求;
  3. 取得不低於2.5之平均積點 (GPA),即至少取得介乎B- (2.7) 與C+ (2.3) 之成績;
  4. 按時完成神學院委派之工作,盡責協助老師的教學工作或辦公室同工的行政事務,不得無故拒絕獲派定之工作(以每HK$200之助學金為神學院服務一小時為計算方法);
  5. 【適用於領取生活費資助的學生】如離港超過三個工作天(星期六日及假期除外),則必須依照離港日數按比例退還生活費;
  6. 【適用於非本地生】如英語水平未達雅思(學術類)5.5分或以上/托福60分或以上,則必須出席神學院安排之英文課,以便應付學習上之需要;
  7. 【適用於內地生】資助內地生之助學金,目的是為內地教會及社會培育牧養專材。故此,領取助學金的內地生必須於完成本院課程後履行承諾,畢業後隨即返回內地服侍。如無合理原因下違反承諾,則必須全數退還已領取之助學金
  8. 倘若學生之經濟情況有所改善(如獲得額外收入或其他機構頒發之獎/助學金等),必須主動聯絡神學院,以修訂助學金金額,使有限之資源得以充份善用,幫助最有迫切經濟需要的同學;
  9. 倘若學生因個人疏忽或成績未符要求而需延長修業年/重讀部份科目,則有責任自行承擔有關開支。在此情況下,神學院並不會向學生發放助學金;
  10. 神學院將定期檢視學生之學業成績、活動參與及服務表現。如表現未符理想,神學院有權削減或取消助學金,甚或要求學生退還已領取之助學金,受助學生不得異議;
  11. 神學院保留按實際需要而隨時修訂助學金金額及上述條款之權利。

以下情況可導致本院終止發放或扣除助學金:

  1. 由於品行欠佳或無故缺席學院所要求之活動,而收取警告信兩次或以上;
  2. 學期平均積點(GPA)低於2.5;
  3. 拒絕神學院委派之工作且未能提供合理原因兩次或以上,可按情況扣減資助;
  4. 【適用於領取生活費資助之同學】離港超過三個工作天(星期六日及假期除外)而無事先通知學院者,將按情況扣除剩餘之生活費資助;
  5. 【適用於非本地生】英語水平未達雅思(學術類)5.5分或以上/托福60分或以上之同學,如無合理原因下缺席英文課,可按情況扣減資助;
  6. 【適用於內地生】完成本院課程後未有履行承諾,畢業後並無隨即返回內地服務者,或須按情況全數退還已領取之助學金。
  7. 受助人如在退學或休學前,未能完成神學院服務時數之要求,則必須於離校前一個月,向神學院申請以現金償還剩餘之服務時數;及/或在離校後可接受的時間內繼續完成剩餘之服務時數要求。

助學金金額

助學金範圍 金額(港幣)
學費
  • 基督教研究文學碩士 (MACS) :每學年 HK$100,800
  • 神學文學士 (BA)、神道學學士 (BD)、神道學碩士 (MDiv)、神學碩士 (MTheol) 及神學博士 (DTheol):每學年 HK$42,100
宿費

實際金額按獲分配之宿舍而定

* 註:宿費資助只發放予居於學生宿舍之合資格申請人。由於宿位所限,與配偶及家人同住之已婚人士須自行安排校外住宿及承擔相關開支。

生活費 每月上限為$2,800(實際金額按個別學生之需要而異)


截止申請日期

首輪申請

2022年7月30日23:59分

次輪申請 2022年12月9日23:59分
暑期課程

2023年4月28日23:59分

暑假期間,助學金只發放予修讀必修科目或參與學分實習之非本地生。非本地生如因個人興趣報讀暑期選修科、或因其他私人理由而留港,則必須自行承擔相關宿費及生活開支。

凡合資格非本地生申請暑假期間留港,經本院批准後,便可於5月至8月31日期間獲得助學金宿費、生活費及交通費。

* 註:逾期申請,恕不受理


查詢

崇基學院神學院總辦公室 蕭小姐
電話:(852) 3943 4415 | 電郵:sammiesiu@cuhk.edu.hk | 傳真:(852) 2603 5224
地址:香港新界沙田香港中文大學 崇基學院神學院 容啟東校長紀念樓 LG1 樓

2022年7月19日更新
 

助學金申請表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