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:
「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,耶穌上耶路撒冷去。他看見聖殿裏有賣牛羊和鴿子的,還有兌換銀錢的人坐著,耶穌就拿繩子做成鞭子,把所有的,包括牛羊都趕出聖殿,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,推翻他們的桌子,又對賣鴿子的⋯⋯說:『把這些東西拿走!不要把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。』他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著:『我為你的殿心裏焦急,如同火燒。』因此猶太領袖問他:『你能顯甚麼神蹟給我們看,表明你可以做這些事呢?』耶穌回答他們說:『你們拆毀這殿,我三日內要把它重建。』猶太人問:『這殿造了四十六年,你三日內就能重建嗎?』但耶穌所說的殿是指他的身體。所以他從死人中復活以後,門徒想起他曾說過這事,就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話。」(約翰福音2:13-22)
耶穌潔淨聖殿的行動,相信讀過福音書的大家都應該會記得清楚,甚至不少人以這一次耶穌發義怒的形象,就等如我們也可以用武力去對政權表示不滿的憑證…
聖經中明確表達,耶穌是對聖殿(上帝的殿)被玷污而忿怒,原本應該只作為向上帝敬拜禱告的殿,因為人而成為了賊窩(可11:17);耶穌這一次要推翻桌子的焦點是上帝(上帝的殿)的聖潔被污染了,被褻瀆了,是極大的罪,甚至可能是最大的罪,所以耶穌對此不得不作出激烈的反應。
當猶太領袖質問耶穌有何權柄做這事時(其實任何人見到這嚴重的罪行理應也要出手…),耶穌表明上帝的殿最終會被拆毀,上帝會親自在三天內重建;當然當時沒有人完全明白耶穌所指的「上帝的殿」(真正上帝完全臨在的載體)就是耶穌基督自己;其實這才是耶穌基督真正最大的權柄,不是要推翻那個惡政權,不是要滿足那些人的期望,而是願意用行動謙卑地去愛,並且愛到底,甘心為我們這些罪人釘身十架,並按應許復活升天,成為使我們得真正永恆生命的救主;求主幫助我們不要因為自己的喜好而對聖經的理解失去焦點,願你我一同繼續努力,每天追求認識祂更多,誠心所願。